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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先辈,不负时光

2025-04-04

    “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既蕴含着慎终追远的意义,也是吐故纳新、感受“气清景明”之机。值此清明时节,让我们缅怀先烈、致敬英雄,任时光流转,不忘来时路;正心修身,走好每一步。

遥想往昔,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八位成员怀揣坚定信仰,为革命胜利先后献出宝贵生命,无一人叛党投敌,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与担当,用牺牲书写了纪检人的荣光。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时刻保持坚定立场和清醒头脑,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作风形象,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事业上绝对担当、作风上绝对过硬,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殷仕俊

又是一年清明至,举杯折菊寄英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我们对英雄的纪念和缅怀,既是向民族英雄表达敬意,珍惜现有的美好幸福生活,更是汲取前辈奋进力量,向“不可能”“不容易”勇于挑战,展示不惧风浪的勇气和担当。在这个缅怀与铭记的日子里,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应该秉承革命前辈们的坚定信仰、崇高精神和伟大人格,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牢坚守党纪国法防线,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副组长 水华

血色家书里的殷殷嘱托,弹孔勋章上的凛然气节,无声诉说着革命烈士对信仰的赤诚。纪检监察干部要继承这份“忠诚”,沉淀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筋骨:在诱惑面前岿然不动,于人情围猎中坚守底线,用铁面执纪守护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站在新征程上,我们当以英烈精神为指引,将忠诚基因注入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之中,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续写无愧于先烈、无愧于时代的新答卷。

——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副组长 范夏艳

最近偶然听到周深一首《灯火里的中国》,令我想到了方志敏烈士。他身陷囹圄仍以《可爱的中国》描绘革命理想,面对屠刀高呼“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以“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立起共产党人的精神丰碑,这恰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需永续传承的精神火种。我们要在正风肃纪中彰显斗争精神,永葆“矜持不苟、舍己为公”的政治本色;在服务群众中践行初心使命,以“为革命而死,毫无所怨”的担当守护民心所向。让我们以方志敏烈士的精神为镜,常拂思想之尘,锻造成为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忠诚卫士。

——保税区纪检监察工委 杜颖

忠诚、廉洁是先烈们留给我们宝贵精神财富。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将对英烈的缅怀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杜绝形式主义,真抓实干,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生活中,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新风尚。通过自身言行,带动身边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以坚定信念、清正作风接过接力棒,传承英烈精神,让廉洁忠诚的光芒照亮前行道路。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秦奕

清明追思,英烈精神映照初心。我们要将对英烈的缅怀转化为捍卫党纪、激浊扬清的实干担当,将忠诚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要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敢于亮剑,以“惩、治、防”一体推进守护党的肌体健康;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铁面执纪又体现组织温度。同时,要传承英烈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在深化改革中鼓励探索、宽容失误,以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撑腰,让纪律既成为“戒尺”更成为“后盾”,激励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中奋勇争先。

——凤凰镇纪委 吴锐

青山巍巍,松柏苍苍。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书写了“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壮丽诗篇。此时此刻,我们更能感受“我应该在烈火和热血中得到永生”的浩然正气,我们更能体会“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家国情怀。仰望丰碑,铭记历史,后来人当承继先烈的遗志;俯拾薪火,接力前行,追梦者应续写他们的事业。作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化作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永远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投身国企高质量发展实践。

——城投集团监督检查部 蔡永刚

    春归华夏,风清景明。让我们守住心中的“清明”,不忘先辈,弘扬优良传统,不负时光,接续奋斗、勇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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