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十二届张家港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3-09-17
根据市委部署,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法院、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供销总社、城投集团、金城公司、团市委及南丰镇下辖13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永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朱艳分别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传达了书记专题会、市委书记集体约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会议精神,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部署方面还有不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巡察整改韧劲不足等四个方面,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反馈会议要求
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真改实改,以高效整改举措全面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要主动担当作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及时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围绕全市“现代化建设先锋年”目标,敢于争先、敢为先锋,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持续有力地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张家港实践增添强劲动能。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巡察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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