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港市财政局党组(市国资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1-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8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市国资中心)进行巡察。2024年8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市国资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13个方面共28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市财政局党组(市国资中心)召开4次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9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察反馈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逐条对照查摆,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举措,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举措。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举措,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将巡察指出的13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为28个问题92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督促各责任科室建立整改台账,做到倒排整改工期,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整改成效。针对反馈指出的问题,领导小组逐条进行研究会商,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建立调度推进、日常监督、整改销号等工作机制,及时、动态、全面掌握整改情况。坚持常态长效整改,既注重解决巡察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又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谋划举措,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与推进财政重难点工作有机结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整改期间,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新制定出台制度24项,修订完善制度5项。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联系实际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月21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9月19日,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31日,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
(2)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示范作用,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学习中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9月3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截至10月底,累计开展5次集体研讨。
(3)10月28日,组织区镇、相关市级国资公司债务专管员召开债务管理培训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债务管理工作要求,听取各单位交流发言,了解各单位债务管控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疑问的业务工作进行现场答疑。11月1日、11月5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债务科室负责人前往省厅沟通了解最新政策精神,全力争取省厅对我市债务工作的支持。
(4)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特别国债等政策工具研究。8月22日,组织开展全市债券政策研讨与管理业务培训,加大政策研究力度,提升业务管理能力。2024年以来在加力对上争取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特别国债等方面成效明显。
2.关于“党组会议集体议事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精心准备党组会议,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及时反馈,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参与民主决策的主动性,记录人员全程参与并准确转录每一位发言人的核心观点,局党组会议记录体现班子成员相关过程性发言,提高党组会议集体议事质量。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杜绝上会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3)完善国投党总支会议记录,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讨论过程、决策结果及责任分工等关键信息,确保会议记录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议情况。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会议记录审核机制,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规范。
3.关于“开拓创新的意识、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强化政策研究。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特别国债等政策工具研究,密切关注政策导向,在用好政策和注重运用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实、注重实效。加强政府债券运用新领域研究,创新项目组织方式,依托专班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做好项目设计、立项和辅导等工作。
(2)积极对上争取。2024年以来,在加力对上争取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特别国债等方面成效明显。
(3)加强业务培训。8月22日,组织开展全市债券政策研讨与管理业务培训,通过对政府债券领域典型案例分析、最新政策宣讲解读和学习交流,进一步加深与会人员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把握,不断提升业务管理能力,为用好用足债券政策打下扎实基础;10月22日,组织开展全市产业用地更新融资支持政策培训,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金融机构,介绍我市产业用地更新现状、相关政策情况和产业用地更新相关融资政策,为未来我市产业用地更新工作奠定基础。
(4)创新机制体制。打好财源建设“组合拳”,聚力提升收入总量,一是发挥财税信息联动机制作用,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共同做好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10月份,会同税务、工信等部门对全市90个工业经济新增长点项目经营和税收情况开展了调研,建立项目信息反馈机制,会同板块做好项目长期跟踪研判。二是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助力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三是落实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工业技改、高企培育、研发费用及创新平台等工作,推动生产要素高效集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5)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张家港市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云平台资产处置类别和送拍单位数量明显增多,覆盖面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扩展到区镇及国有企业。大力推进公物仓建设,加强资产共享调剂。
(6)加大宣传力度。金源公司通过“金源资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推荐文章,广泛宣传委托经营资产的优势和特点,向目标客户群体推广。加强与委托单位的沟通,完善租金价格的调节机制,提升员工在资产管理、客户服务方面的专业能力。
4.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严谨、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6月,集中兑现市级产业集群扶持政策,预算指标调整最多的部门涉及金额892万元,预算编制精准度比去年大幅提高。8月,启动新一轮产业政策修订,优化第三方评审相关政策的申报、兑现流程,提升部门赋分效率,精准安排政策项目预算。将工业技改投入、新兴服务业投入等5个政策事项以“免申即享”形式导入平台。9-10月,会同市发改委、市市监局,通过现场调研、会商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形式,对各部门提出的政策修订建议进行梳理并提出反馈意见。11月,各部门按照修订后的政策进行赋分测算,市财政局对赋分进行汇总测算,结合今年的兑现情况提出2025年预算安排建议。
(2)9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执行的函》,督促各单位用好生态补偿资金、维护好生态环境、发展好生态经济、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除政策中禁止发放的情形外,各单位在落实好生态保护责任的前提下,加快资金使用支出进度。10月28日,印发《关于上报2024年生态补偿资金收支情况的函》,由各区镇填报今年上半年生态补偿资金收支情况,整理汇总相关数据,并向部分资金使用进度低于50%的区镇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执行的函》,督促各区镇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对于7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整改的区镇,暂缓拨付2024年度生态补偿资金。
5.关于“发挥绩效管理降本增效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完善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纳入2024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通过考核不断督促预算部门加强事前评估、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及整改工作的管理。加强培训辅导,6月5日,邀请绩效管理专家对预算部门和区镇财务人员开展绩效管理培训,通过业务讲解、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形式为预算部门提供绩效管理指导。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复核,针对复核项目提出完善绩效目标的意见建议,要求被复核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建议修改绩效指标,提高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加强审核,对2024—2025年新入库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指导预算部门完善绩效目标。
(2)提高项目支出重点评价覆盖面。2024年,围绕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城市运行、民生实事、科技教育等领域开展了财政评价,加强对部门及区镇的综合绩效评价。2024年,选取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复核,同步指导部门整体绩效指标;5月29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区镇开展政府财政运行绩效自评,提升区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3)提高绩效自评复核项目覆盖面。2024年,选取项目金额大、重要性程度高、以前年度未开展过复核的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复核,复核项目预算金额占当年度所有项目预算金额的比例达48.22%,超额完成上级部门占比达40%的要求。提高绩效复核质量,开展2024年绩效自评复核,一方面督促指导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绩效自评复核标准进行打分,对主观复核标准进行量化,确保复核结果客观公正可追溯。另一方面,会同户管科室对第三方复核结果进行评审,从财政角度研判复核结果,提高绩效复核质量。
(4)提升职能科室参与度。一方面,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开展财政自主评价试点,部分重点评价项目由监督绩效科、户管科室共同完成,推动户管科室深度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在2024年度绩效自评审核、自评复核、绩效监控等多项工作中,由户管科室参与审核或评审,进一步提升户管科室在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参与度。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7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明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事中和事后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的机制、绩效结果公开机制,硬化绩效管理结果的刚性约束,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增强工作合力,印发《张家港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张家港市财政局财政评价操作规程》,在局内部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行高效、协调配合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6.关于“财会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加强执法人员储备,2024年共组织23名执法人员新申领执法证,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持续提升,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公平执法。鼓励新入职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列入年轻干部成长积分。
(2)8月29日,印发《关于建立张家港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内强化业务协同,凝聚各科室联合监督工作合力,建立起财政部门全员监督、全程监管的“大监督”格局。
(3)5月2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张家港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指引(试行)》,对外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一道协同发力、密切配合,有效扩大财会监督影响力。
(4)加强与市审计局的联动监督,上半年,配合市审计局对区镇、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绩效等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扩大财会监督影响力,使财会监督“长牙”“带电”。
(5)根据苏州联动检查的要求,8-10月,对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打击财会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
(6)10月,根据苏州市局部署,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推动上市公司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7.关于“助推乡村振兴,发挥财政统筹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坚持“优先发展、量入为出、加强统筹、强化监督”的原则,2024年起,对市本级涉农资金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整合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等6个部门的涉农资金,形成5大专项、17个支持方向、55项任务清单。
(2)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避免“钱等项目”,重点关注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任务,对于执行进度偏慢且无正常理由的任务在下一年度予以调整。
(3)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6月17日,与农业农村局沟通,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管理,包括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深入研究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管理办法,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队伍人员培训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全流程管理。加大赔付力度,9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执行的函》,提高各承保机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社会意义,提升服务质效,做好灾害“应赔尽赔”、“应赔快赔”。经统计,截至10月底,张家港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农业机械保险累计赔款达4430万元,惠及农户2253户次,农户受益程度接近其自付保费的10倍,承保机构赔付率达136%。
8.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10月17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按照“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从紧压缩政府采购预算;发挥批量集中采购规模效益,严格按照集采目录开展集中采购。根据《张家港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和“过紧日子”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联合评审机制,会商结果作为2025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2)11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购买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购买服务工作的管理,全方位规范我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购买内容、承接主体、预算编制及管理、组织实施、组织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流程。
9.关于“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7月23日,出台《张家港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依据充分性、程序规范性等因素考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联合会商制度。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外的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对于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公共服务项目,实行会商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会商审核小组。购买主体根据自身职责、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提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会商申请。各审核部门根据购买主体提供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材料清单进行评审,经市政府批准后,锁定50万元以上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对于项目合同期满需续作的50万元以上公共服务项目,重新履行会商程序。对于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填报购买服务项目存量表,提交财政部门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锁定50万元以下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存量项目清单以外的购买服务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2)加强区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11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购买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规定了我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购买服务活动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预算编制及管理;购买服务的组织及实施、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标志着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形成了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的完整管理体制。
(3)建立健全监管机制,11月,制定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对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进行了全面规范,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验收主体、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方式和方法。同时,对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也作出了详尽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的履约验收主体责任。8-10月,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
10.关于“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11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和抽取管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回避情形作了延伸说明,列举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回避的具体情形。
(2)多元化构建专家库。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宣传动员工作,扩大宣传范围,在张家港日报上发布征集公告,充分调动全市专家参与。
(3)5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出如下工作建议: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评审专家回避的相关规定,建议对评审专家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技术设置,在抽取评审专家时,将评审专家的任职单位与下载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或关键词进行比对。如果比对结果一致,系统将自动屏蔽该评审专家,进而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参与相关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11.关于“内控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规范完善国投集团固定资产采购手续,对于低于10万元的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执行询价机制,原则上至少向三家供应商询价,在同等品牌、规格的情况下,按最低价采购;同时,将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内嵌至公司OA系统,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规范采购流程并归档采购材料。
(2)2024年10月31日,印发《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持续加强服务采购的内部管理。
(3)加强制度学习,完善服务采购流程。国投集团财务审计服务招标采购于9月完成内部审批流程,新一年度的审计报表业务将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4)加强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督促业务科室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确保合同内容完整,严格履行验收程序。
12.关于“对下属子公司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加强对金盾公司的内部审计。国投集团审计监督部于9月中旬赴金盾公司开展了内部审计,重点审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采购流程、合同执行及内控机制等方面,提出问题清单、风险点及改进建议,为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治理提供依据。向金盾公司委派董事与高管,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参与其重大决策事项,增强集团对金盾公司的控制力和监督力度,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2)加大对金盾公司管理人员的考察,完善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11月,修订《中共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召开条件、议事范围、表决程序及决策效力等,确保重大事项均通过民主、规范的程序进行决策。
(3)完善人事管理制度,11月,修订张家港市金盾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招聘、录用、晋升、考核及离职等流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11月,制定《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审批权限、使用范围及监管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建立财务报告制度,11月,制定《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向集团提交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便于集团掌握子公司财务状况。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修订采购管理制度,11月,制定《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物品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及采购合同签订等要求,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合规。
(4)对现有合作协议进行梳理和审查,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及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协议内容清晰、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合作协议,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或重新签订。建立健全合作项目管理机制,对合作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加强对合作方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
13.针对“行政执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加强代理记账业务许可审批,编制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等实施要素;对于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数据有异常的情况,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详细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材料内容。同时运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申报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
(2)8月29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张家港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提高案卷规范性。
(3)结合“苏州市财政系统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针对苏州市财政局提出的“快递单保存不规范”“案卷材料复印件未体现证据来源”“未制作卷内文书目录”等反馈意见,在新办理行政裁决案件中,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内部自查。同时,严格按照《张家港市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对已归档案卷进行严格管理、分类存放,确保案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1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规范下属单位、协会公务接待,完善报支手续。6月起,由办公室、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科、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派出固定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财务人员会同业务科室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差旅费报支手续。
(2)节日物资发放和慰问费报支事项,严格按照工会文件规定等执行。
(3)区分日常员工就餐、零星接待,做好记账工作。
(4)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局公务车辆验车由单位自行办理。
15.关于“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加强与非公企业支部联系,局机关党委联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总支组成服务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阳光财政 惠企强链”财会服务系列活动。9月29日,首场活动在经开区(杨舍镇)政务服务中心成功举行,来自骏马集团、宏基铝业、国泰新点等44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参加活动,服务团宣讲了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和常见财税问题、税务检查热点并现场答疑解惑。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请假制度,下发党员参加每月组织生活考勤表,督促支部提醒党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7月1日,举办“修身律己强党性 清廉守纪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设置了学习纪律楷模、颁发党龄纪念章、党员代表交流发言、分享廉政警句格言等环节,局主要领导以《学党纪、强定力、知边界、明底线》为题讲授纪律党课,进一步强化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意识。
(3)常态长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纪律意识、锤炼坚强党性。9月29日,邀请市“清风讲师团”作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局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作强调部署。国投集团直属支部于8月20日和9月20日分别以《警惕!国企年轻干部早节失守》《里应外合只为“化公为私”》为题上党纪课。10月22日,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10月24日,老干部党支部开展“共筑强国梦 银发看港城”实境教育活动,在家风教育基地会议室,党员代表以《严守六大纪律 忠诚干净担当》为题,结合条文和事例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的六大纪律。10月31日,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以《餐饮管理岂能“大杂烩”》为题上党纪课,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以《官僚主义作风要不得》为题上党纪课。
16.关于“支部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每月发布组织生活提醒函,提升支部学习教育质效。严格落实组织生活请假制度,下发党员参加每月组织生活考勤表,督促支部提醒党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紧扣机关第一党支部“财聚发展”、机关第二党支部“财惠民生”、国投集团直属支部“资管领航”等子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7月17日,国投集团直属支部赴上海市开展“赓续红色血脉 砥砺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参观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和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9月21日,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员代表赴乐余镇扶海村参加党建共建活动,宣讲网络安全知识,观看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微视频、开展趣味问答,帮助村民远离电信诈骗陷阱,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9月30日,局机关党委联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总支开展“阳光财政 惠企强链”财会服务系列活动,首场在经开区(杨舍镇)政务服务中心成功举行。
(3)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6月20日,组织机关第一、第二、注会、国投支部部分党员参观“新四军在沙洲”历史图片展。8月23日,国投集团直属支部赴锦丰镇常家村开展联学共建活动,共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为常家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定向捐赠按摩披肩、血压仪等物资,并为辖区内新就业群体、环卫工人、志愿者送去消暑补给。8月23日,机关第一党支部联合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机关第一党支部在双山岛开展“感悟红色情怀 聚力绿色发展”开放式主题党日活动,参观渡江战役展示馆和老圩村,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围绕“聚力绿色发展”主题,结合财税改革、乡村振兴等方面交流研讨。
17.关于“党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今年共组织12名党务工作者对党务业务进行学习,并通过了履职资格认证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干。
(2)严格遵守党员发展规范程序,指导、督促支部加强资料审查,进一步把好党员“入口关”。10月以来,完成了2名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2名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
18.关于“干部选用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9月30日进行了人事调整,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执纪监督层层到位。
(2)推荐考察材料按照“实、像、准、精”的原则,提炼归纳考察对象的优缺点、典型特征,将考察对象画像画准、画实、画精,推荐考察材料内容不错、不缺、不漏,做到公正客观、文如其人。
(3)及时完善干部人事文书档案内容,9月30日人事调整批次产生的干部人事文书档案内容已全部归档。
19.关于“档案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8月起,专职安排科室两名干部按照人事档案相关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基础工作,开展档案专审全覆盖工作,目前已完成人事档案专审工作。
(2)2022年之后全局干部任免审批表现已全部更新,并完善了归档干部信息认定表。
(3)全面梳理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查漏补缺,重新整理归档,确保签字盖章完整。
20.关于“‘一岗双责’落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廉政集体谈话、“一把手”讲纪律等形式,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7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列出七个方面谈话提纲,要求逐级落实、覆盖全员,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3)7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梳理权力清单、仔细排查潜在风险、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廉政风险排查内容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杜绝“零申报”现象。
21.关于“意识形态和保密、统战工作责任落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9月19日,修订《张家港市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2024年度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职责任务清单》和《2024年度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调提醒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涵盖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各科室明确1名意识形态工作专员,充实党员干部力量。
(2)11月,修订张家港市财政局(国资中心)保密工作制度,完善局保密制度体系,提升保密管理水平。5月18日,邀请市保密局业务负责人开展以“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为主题的保密专题讲座,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以及市属国企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3)邀请局民主党派人士共同参与鉴园实境警示教育(5月)、上海党史学习教育(7月17日)、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9月9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热点与趋势培训(9月13日)、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培训(9月29日)等活动,在互学互鉴中持续畅通联系、增进团结。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国企工委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1)加强对全市国企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拟定国企书记座谈会活动方案,围绕“抓党建、促改革”主题,专题研究国企党建工作,做好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2)8月20日,印发《张家港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基层企业改革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国有企业的个性化、精准化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国有企业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9月以来,市委国企工委及国资中心领导班子先后赴张创投集团、水务集团、文商旅集团、城投集团、国投集团、农发集团进行调研,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了解国企整合重组推进情况,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指导国企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
(3)打造国企党建学习交流展示平台,7月17日,国企工委举办“赓续红色血脉 砥砺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国企党员干部代表参观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9月9日,举办国资大讲堂“舆情应急处置与应对”培训。9月29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作党风廉政专题宣讲。10月11日,开展“红领国资铭初心、青年干部话担当”主题青年演讲比赛,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
2.关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的前瞻性、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1)推进暨阳湖科学城载体建设,项目自启动以来,持续推进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建设施工、招商运营、资金筹措等工作,南北产业园贯穿道路建设全线待取得用地批复后即可全面开工建设,城西5号地块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方案已完成,待土方消纳方案及道路标高确定后启动西湖苑路西延工程施工,首开区概念设计方案已进一步优化调整,项目建设初显成效。
(2)推进文商旅集团整合重组工作,文商旅集团已于8月完成工商注册,纳入整合范围内的企业已完成现场审计,沙洲宾馆、文旅集团已划转至文商旅集团并完成工商变更,其余股权及资产划转也正在同步推进。张创投集团已制定整体移交清册,已完成管理权移交,张创投集团的非主业资产(如菜场、屠宰场等)已剥离给农发集团。
(3)推进农发集团重组工作,农发集团已于2023年底完成组建工作,主要有现代农业、保供流通、乡村振兴三大业务板块,通过整合重组,农发集团的土地指标出让业务收入仅占集团总收入的10.54%。
3.关于“推动国企现代公司治理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属国企外部董事建设的建议,修订张家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企董事会建设。
(2)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一企一策”优化完善考核指标,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已签订考核责任书,引导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3)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市属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初稿,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实行差异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机制。
(4)开展市属国企人力资源情况调研,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将《张家港市市属国企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市属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4.关于“国资监管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1)已建立电子化实时台账,进一步掌握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底数情况。全面梳理已出台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9月30日,修订《张家港市国资管理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清单(2024年版)》,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11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督促市属国企完善健全投后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风险防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9-10月,国资中心举办“舆情应急处置与应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热点与趋势”等专题培训,组织干部参加苏州市国资委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业务学习,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提高国资监管能力。
(3)会同大数据科技公司开展了多轮市属国企数字化建设情况调研,制定数字国资平台建设的初步方案,按月初步制定了从组织保障到蓝图和方案设计、系统设计、系统上线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8个阶段计划。
5.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1)持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健全选育管用常态化、全链条机制,8月21日,出台《张家港市财政局(国资中心)年轻干部“成长积分”管理办法》,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以年轻干部成长积分管理促进素质提升,让更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2)持续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9月30日的人事调整中,共12名干部交流轮岗,涉及11个科室,覆盖面达61%,其中90后年轻干部8人。
(3)选派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从9月份起,对2024年新进人员进行轮岗交流,每3个月进行业务科室轮岗锻炼。
6.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1)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问题苗头及时进行提醒,今年已利用“第一种形态”谈话2人,靶向“治小病防未病”。利用办公例会等契机,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微党课活动7期。5月下旬,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民主党派人士、关键岗位人员、年轻干部、老干部代表共70余人赴塘桥镇鉴园开展廉政警示实境教育活动。5月21日,组织10名青年干部参加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7月以来,开展“财政说廉”廉政警句格言征集活动,累计收到81条,开展内部廉政文化氛围布置,积极将书法作品向上级财政部门投稿,多篇作品获奖。
(2)9月29日,组织开展“清风讲师团”系列宣讲活动,召集各板块财政部门负责人、市财政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廉政主题教育培训。
7.关于“上轮巡察、审计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形成常态长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9月底国投集团已完成泗杨路一处房产的固定资产确认手续。
(2)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督促部门编实编细部门预算,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2019至2022年单个部门预算由财政代编的项目,已由部门编制年初预算,不再由财政代编。
(3)会同大数据科技公司开展了多轮市属国企数字化建设情况调研,制定数字国资平台建设的初步方案,按月初步制定了从组织保障到蓝图和方案设计、系统设计、系统上线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8个阶段计划。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共向市财政局党组(市国资中心)移交信访事项件,截至目前已办结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市国资中心)将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为加快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张家港实践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增强政治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财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源动力。
二是强化责任导向,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巡察整改调度,紧盯整改措施不放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反复;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把时间节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部署要求相结合,聚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服务经济发展、加强财会监督、提升党建质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常态长效机制,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180699;邮寄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0号财税大厦,邮编:215600;电子邮箱:zjgczj2021@126.com。
中共张家港市财政局党组(市国资中心)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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