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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有力手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个人有关事项 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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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是关于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决定的规定。共分两款: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上述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 特殊时期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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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此条是关于放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及其适用的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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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百科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在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对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第七十二条规定:“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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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条是2018年修订时增加的条文,旨在增补完善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
2025-04-29